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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关于扩巨细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模的通知

宣布时间 : 2020-04--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妄想单列市财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生长,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榨取行业,并切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50万元,从业人数不凌驾100人,资产总额不凌驾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50万元,从业人数不凌驾80人,资产总额不凌驾1000万元。?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设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整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详细盘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整年季度平均值=整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心开业或者终止谋划运动的,以着实际谋划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三、《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巨细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模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四、各级财务、税务部分要严酷凭证本通知的划定,起劲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向导事情,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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